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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妇幼保健院电脑购置项目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
2025年12月17日 17:09:07 发布  浏览量430

项目概况:

电脑购置项目市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5年12月2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YBJYSCDY2025035

项目名称:电脑购置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需求:拟采购电脑购置项目

设备需求:70台

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型号

参数

数量/台

单价/元

台式电脑

1.CPU:≥Intel 14 代酷睿 I5-14400 处理器或同等性能及以上处理器; 
2.芯片组:Intel B760或同等性能及以上主板,100%全固态电容主板,具备有效的散热模块; 
3.内存:≥16G DDR5 ≥2 根 DIMM 内存插槽,最大支持内存总量≥64G; 
4.硬盘:≥1TB  SSD NVME 固态硬盘; 
5.显卡:集成显卡; 
6.网络接口:千兆网卡; 
7. I/O 接口:≥2*USB 3.2 Gen 1, ≥2 x USB 2.0;后置:≥2 x USB 2.0,≥2x USB 3.2 Gen 1,≥1 x HDMI,≥1 x VGA,≥3 x Audio jacks support 7.1 channel; 
8.扩展插槽:≥2 x PCI-e 3.0 x1、≥1 x PCI-e 4.0x16、≥2X M.2、≥4X SATA III; 
9.机箱电源:≥330W 电源,CCC认证,支持温控宽幅(不低于180-240V); 
10.机箱:立式机箱,便于扩展和升级,≥10L; 
11.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11 64位操作系统; 
12.可靠性认证:投标报价时需提供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MTBF M0值不低于220万小时证书,主机通过带有节能技术,可动态调整电压及有效节能的电压控制装置、方法及电脑装置,并获得国家级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鲜章); 
13.售后服务:三年质保,三年上门,中标商7*24小时响应并1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出现的故障,所有技术参数需完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通400大客户专属服务热线,▲投标报价时需提供针对该项目加盖厂家鲜章的原厂售后服务质保书; 
14、产品资质:▲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3C、节能和环境资质证书。



合计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与标的对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截图证明(时间要求:在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标之日内,其他时间无效)以及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填写委托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提供招标授权委托人邮箱号码、电话号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拟采购项目参数、报价单、服务方案、类似业绩(3份)等相关项目资料;需按编制成册,文本资料编制顺序与报名资格要求同序,一式五份(正本1份(彩色打印),副本4份)于16日前送至采购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新蒲院区行政楼三楼305室采购办;

四、开启市场调研座谈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新蒲院区科教楼二楼2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隔日起7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礼仪街道办事处横二路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覃先生             

联系方式:0851-23225024           

2.监督电话

项目联系人:院纪检监察室               

电    话:0851-23225023       


  

一审:徐庆

二审:刘传

三审:徐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