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健康教育 / 【科普】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十七)艾梅乙母婴阻断,给宝宝无“碍”的未来
“艾梅乙”是艾滋病、梅毒、乙肝的简称,三者母婴传播均为可防可控的传染病,感染孕产妇也可生育健康的宝宝。
1.宫内感染:孕期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2.产时感染:分娩时接触母亲血液、羊水等体液;
3.产后感染:产后通过母乳喂养或密切接触发生传播。

孕产妇干预
1.一旦确诊,立即启动免费规范抗病毒治疗,全程足量服药;
2.定期监测病毒载量、CD4+T 淋巴细胞、肝肾功能,及时调整方案;
3.分娩时采用安全助产,减少胎儿接触母亲血液与羊水;
4.产后转介至艾滋病定点机构,持续规范治疗等管理。

新生儿干预
1.出生6小时内启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按风险分级调整方案;
2.优先人工喂养,确需母乳喂养应规范指导,禁止混合喂养;
3.出生48小时内、6周、3个月查HIV核酸,12月龄、18月龄查HIV 抗体;
4.确诊感染儿童,立即启动规范治疗。
孕产妇干预
1.确诊后尽早使用青霉素规范治疗,首选苄星青霉素;

2. 治疗须在分娩前1个月完成,确保效果;
3.每月复查血清学滴度,滴度未达标或反弹需及时复治;
4.分娩时安全助产,减少产道损伤与胎儿暴露。
新生儿干预
1.出生后立即接受预防性青霉素治疗,按体重给药;
2.母亲规范治疗后可正常母乳喂养,未规范治疗者可挤出母乳消毒后喂养;
3.新生儿按3、6、9、12、15、18 月龄定期随访检测,排除先天梅毒;
4.确诊先天梅毒儿童,及时规范治疗。
孕产妇干预
1.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需检查肝功能、乙肝病毒载量;
2.病毒载量≥2×10⁵ IU/mL,孕28周启动抗病毒治疗,≥2×10⁹ IU/mL 可提前至孕24周;
3.定期监测肝功能与病毒载量,产后按病情调整用药;
4.分娩时做好防护,减少胎儿接触母亲血液、体液。
新生儿干预
1.出生12小时内(越早越好)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首剂乙肝疫苗;
2.足月宝宝按0—1—6程序完成3针疫苗;

3.早产/体重<2000g 宝宝按0—1—2—7程序接种疫苗;
4.全程接种后1–2个月复查乙肝五项,评估阻断效果;
5.规范接种后可正常母乳喂养。
一审:徐 庆
二审:刘 传
三审:徐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