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法律顾问(法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法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6年5月2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YBJYCG2026013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法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1.对医院涉及的所有经营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审查意见、建议;
2.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事务代表医院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交涉:
3.为医院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
文件;
4.协助医院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书,如协议、合同、章程、项目建议书等其它需要的法务活动;
5.协助医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
6.向医院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信息;
7.协助医院办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8.每年进行不低于四次的法制培训或法制宣讲。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与标的对应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连续一项:①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完整、合规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含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资质证书等完整内容;②也可提供截止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之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官网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截图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填写委托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提供遴选响应授权委托人邮箱号码、电话号码。
4.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新蒲院区第一住院部七楼采购办公室
四、开启磋商评审会时间
时间:2026年5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
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新蒲院区科教楼2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隔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礼仪街道办事处横二路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851-23225024
2.监督电话
联 系 人:院纪委综合办
电 话:0851-23225023
一审:徐庆
二审:刘传
三审:徐宇